臺灣健康醫院學會公共事務委員會組織簡則
九十七年二月十四日第一屆第三次理事暨第二次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九十八年二月十二日第一屆第五次理事暨第四次監事聯席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 |
臺灣健康醫院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促使本會與社會緊密結合,以利推展會務,特設立「臺灣健康醫院學會公共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其組織簡則依據本會章程第二十三條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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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
本委員會任務為:
一、提倡健康促進與全人照護之理念。
二、提供健康促進與全人照護之政策建言。
三、喚起社會大眾與政府重視健康人權。
四、形塑本會之公共形象。
五、發展本會之公共關係。
六、建立並維護本會之宣導管道。
七、建立並維護本會與國內外媒體的良好關係。
八、負責本會之危機管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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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
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一人,委員五至七人,由理事長提名並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其任期與當屆理監事任期同。委員出缺時,由主任委員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由理事長補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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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
本委員會必要時得聘顧問若干名,由主任委員提名,經委員會同意後聘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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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
本委員會每六個月舉行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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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
本委員會之決議,應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並獲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提報理事會通過或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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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
本簡則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會章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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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
本簡則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臺灣健康醫院學會公共事務委員會名單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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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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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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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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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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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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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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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麗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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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馬偕紀念醫院家庭醫學科
資深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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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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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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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常務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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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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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名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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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大林慈濟醫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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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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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宏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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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藥大學醫務管理系暨碩士班副教授 |
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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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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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新國際醫院資深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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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簡文仁 |
社團法人中華肌內效協會理事長
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物理治療組物理治療師 |
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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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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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榮譽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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