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團體會員

合法醫療院所具本會一般團體會員資格且經本會依國際健康促進醫療院所網絡相關規範審查通過者,為本會網絡團體會員。
網絡團體會員資格每四年重審一次。
網絡團體會員應指定一位協調人,負責平時相關業務之聯繫與推動;並得派代表行使會員權利,其中未設病床之網絡團體會員得派代表1人,病床1床至299床之網絡團體會員得派代表2人,規模300床以上之網絡團體會員得派代表4人。協調人應為代表之一。



入會申請資料下載:
臺灣健康醫院學會網絡團體會員申請須知
意願書
自我評估表
三計畫調查表
輔導專家訪查流程
網絡團體會員入會申請書


資格更新資料:
臺灣健康醫院學會網絡團體會員資格再認證辦法
網絡團體會員資格重審流程(範例)
網絡團體會員資料更新表
意願書
自我評估表(醫院用)  
自我評估表(非醫院)
三計畫調查表
主要成果摘要表
主要興趣主題選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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